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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物网络收IPO反馈意见 多名高管曾在同一公司任职引发关注

2019-05-20 10:04:49 来源:资本邦 浏览:50108

 5月19日,山东兆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物网络)于5月1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证监会注意到,1。李民持有公司股份54.29%、王晖持股7.43%,李民是王晖之姐夫,王晖任董事。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应当认定王晖为共同实际控制人。2。

  李民、郝振石、刘朋、荣强、陈宇钧、王晖、万晴、王建军、张丽霞、孙庆逸均有在北京瑞邦一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职的经历。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多人来自北京瑞邦一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北京瑞邦一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注销原因,有无重大违法,上述人员在瑞邦一网任何职务,公司业务与之有何关联,有无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形。3。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安系统,客户集中度较高。证监会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公安系统该类业务的市场容量及饱和程度,结合该情况,分析披露业务的可持续性;披露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公安系统的原因;公司获取业务的方式(招投标等),各期各方式下获取订单情况:包括数量、合同总金额和占比;公司是否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业务,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结合公安系统采购管理体制,分析说明公安系统客户是否属于同一控制,其收入是否应合并披露。

  此外,证监会还注意到公司在报告期,各项收入变动较大,波动趋势存在差异,要求公司解释各项业务收入波动较大的原因,以及公司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合理性。

  中国证监会于12月28日发布了兆物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冲上交所IPO上市。兆物网络主营业务为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销售及服务。公司主营产品主要包括网络行为分析产品、电子数据取证产品、网络安全审计产品、基于大数据和应用交换系统的新一代信息系统。 财务方面,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前6个月,兆物网络营业收入分别为1.21亿元、1.31亿元、1.83亿元和7809.1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396.12万元、3374.33万元、6418.78万元和2778.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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