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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江生物虚增业绩 个人账户支付工资涉嫌偷漏税

2019-07-11 11:06:44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浏览:50001

 多管齐下调节利润虚增业绩 个人账户支付工资涉嫌偷漏税 上海之江生物如此玩火有点过

    上海之江生物存在以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以及采购设备金额与处置设备金额对应不上等问题,均指向以调节利润虚增业绩为基础的信批真实性存疑。而以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使公司涉嫌偷税漏税,这极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7月8日,证监会决定对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之江生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上述警示函,上海之江生物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过程中,存在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未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资金往来、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设备管理不善、关联交易及内部组织结构披露与事实不符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多项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2018年5月28日报送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上海之江生物2015-2017年净利润分别为3251.64万元、4872.85万元和5119.63万元,业绩逐年递增,表面上看公司经营表现良好,但上述问题的存在,尤其是以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等,明显有粉饰业绩的嫌疑,这使得上海之江生物业绩的真实性到质疑。

  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应使用公司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相关支出将分别计入对应科目,增加当期费用、成本。而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工资则可能减少当期费用、成本,虚增净利润。不仅如此,公司以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还可能涉嫌偷税漏税等行为,如果查证属实,上海之江生物为此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警示函的披露,监管层重点提及上海之江生物在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的情形。根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上海之江生物2015-2017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2.22%、83.82%、83.35%,而同期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8.79%、76.58%、75.50%。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数据对比可以发现,2016年,行业其他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上一年平均下滑2.21%,而同期上海之江生物主营业务毛利率却逆势增长1.6%。这从一个侧面验证了,除销售较多高毛利率产品的影响因素外,上海之江生物可能存在警示函提及的“多计收入”的情形。

  除了虚增利润的问题外,上海之江生物设备管理不善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根据2017年和2018年两版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上海之江生物采购设备金额与处置设备金额对应不上,设备管理较为混乱。

  2015年,上海之江生物采购总额为5843.51万元,包括原材料、仪器设备及其部件、配件等,其中,原材料采购总额为1377.98万元。由此可知,当年仪器设备及其部件、配件的采购金额应该有4400多万元。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设备去了哪里?我们从设备转入存货、转入固定资产以及出售三个渠道进行分析。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2015年,上海之江生物新增设备存货金额为1669.17万元,新增设备固定资产为1657.14万元,因此,按理说2015年销售设备产品价值应该在1100万元左右。但在查询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后可知,2015年销售设备产品销售成本仅为141.66万元,剩下的价值900余万元的设备凭空消失,去向成谜。

  综上所述,上海之江生物存在的以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以及采购设备金额与处置设备金额对应不上等问题,可能使其拥有利润调节空间并虚增业绩。不仅如此,若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还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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