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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申请被否再添一例 今年以来总数达到56家

2017-10-25 11:35:15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50432

  被否的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指出其报告期内存在四方面问题

  IPO申请被否再添一例。根据证监会10月24日发布的公告,当天,发审委审核了5家公司的IPO申请,其中,4家获得通过,1家被否。被否的为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这是今年以来,第56家IPO申请被否的公司。同时,也是被“大发审委”否决的第3家公司。上周,“大发审委”否决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

  昨日被否的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指出其在报告期内存在四方面的问题:无实际销售活动的发票开具行为;实际销售收入确认与招股说明书中描述不符;发货指令单上无发货人、储运部主管、出纳签字,产成品出库单上仅有制单人名字,无复核人、发货人、主管签字审核,原材料采购入库环节原始单据无编号,车间到仓库的产成品入库环节原始单据无编号;报告期内现金交易金额较大,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对现金的提现标准与现金使用无明确规定等。

  对此,发审委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在开票、产品发货和出库、原材料采购、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何保证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申报材料有关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发行人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发审委同时提出,发行人主要采取经销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发行人二级经销商的业务员因商业贿赂被判处刑罚,且2014年、2016年存在现金支付长沙原道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熬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用于产品市场推广的情形。

  对此,发审委要求公司进一步说明主要销售模式,招商代理的经销模式具体销售流程,代理商同时均为经销商的合理性;发行人与经销商、代理商有关费用的分摊、销售人员的归属,经销商和代理商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差异;发行人市场推广活动的主要类型和开展情况;发行人对经销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已建立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昨日获得通过的4家公司分别是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上述4家公司,发审委提出的问题均在4-5个之间,涉及的内容包括盈利能力、内控制度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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