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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开发区主体符合条件可IPO

2019-05-29 19:44:58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50028

  国务院常务会议定调后20天,国家级经开区新一轮开放举措正式出台。5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在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方面,除了此前国常会提出的支持经开区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等举措外,《意见》还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对此解释称,经开区实行管委会制度,管委会是政府部门,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和鼓励上市,旨在让管委会这类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让经开区的管理制度去行政化,向市场化靠拢,更大程度上释放经开区的活力。

  “当前,国民经济强调提质增效,要从出口和投资拉动转向创新驱动和需求拉动。这一背景下,经开区的提质增效也被提上日程。”曹和平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经开区的二次成长和新一轮开放,这是对经开区在制度上进行补偿。

  位于亦庄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北京市唯一一家国家级经开区。今年1-4月,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1194.8亿元,同比增长16.9%。过去一年,开发区的工业总产值对北京全市产值的增长贡献率超过50%。

  首批国家级经开区成立于1984年。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全国共有219家,其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均占全国10%左右,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占20%左右,主要指标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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